•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0-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事务报告(2018/10/1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7

债券代码: 122428 债券简称: 15 信投 01

债券代码: 136438 债券简称: 16 信投 G1

债券代码: 136606 债券简称: 16 信投 G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016 年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发行人”或

“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016 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事务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中信建投证券发行的 “ 15 信投 01”、“ 16 信投 G1”、“ 16 信投

G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

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诉讼或仲裁中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18) 沪仲案字第 2490 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申请人: 上海美期资产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被申请人一: 无锡五洲国际装

饰城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 国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申请人上海美期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系被申请人一发行的无锡五洲国际

装饰城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16 锡洲

01”)的债券持有人,被申请人二国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 16 锡洲 01”

的主承销商,被申请人二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系该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发行人系被申请人三,系“ 16 锡洲 01”

的主承销商之一。

二、 一审或仲裁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18) 沪仲案字第 2490 号

本次诉讼/仲裁的受理时间 2018 年 9 月 26 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知悉时间 2018 年 9 月 27 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证券合同纠纷

诉讼/仲裁的标的 1、被申请人一偿还申请人持有的“ 16

锡洲 01”债券的本金人民币 28,850 万

元; 2、 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逾期

“ 16 锡洲 01”债券的利息(利息以

28,850 万元为基数按年化 7.9%从 2017

年 8 月 19 日起至仲裁请求第 1 项本金

支付之日止,暂记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为 2,279.15 万元); 3、 被申请人一向

申请人支付因逾期支付债券本息而应

当承担的违约金(以 31,129.15 万元作

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化 7.9%从 2018 年 8

月 19 日计算至仲裁请求第 1、 2 项本息

支付之日止,暂计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为 8,197,342.83 元); 4、被申请人一

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和律

师 费 。 全 部 仲 裁 标 的 合 计

319,488,842.83 元。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上海仲裁委员会

裁判结果 已受理,仲裁审理中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

案件基本情况 2016 年 8 月 19 日,被申请人一发行“ 16

锡洲 01”公司债券,规模 5 亿元,到期

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付息频率

为每 12 个月发放一次。 被申请人二和

被申请人三系该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

被申请人二系该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

人。申请人设立“美橙八号”、“美橙十

号”、“美橙二十一号”、“美橙二十二号”

私募基金,分别认购并持有了“ 16 锡洲

01”债券本金 1,350 万元、 22,600 万元、

4,600 万元、 300 万元, 合计认购和持有

债券本金 28,850 万元。被申请人一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发布《无锡五洲国际

装饰城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违约公告》,表示因

公司经营困难无力偿付 2017 年 8 月 19

日至 2018 年 8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 3,002

万元。 2018 年 8 月 31 日,申请人向被

申请人一发送《关于“无锡五洲国际装

饰城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