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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1-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1-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ZHESHANG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

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年 月 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或“浙商证券”)公开发行人民币15亿元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8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万张,发行

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

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60.03亿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

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为2.91亿元(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

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80%-5.8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2015年2月2日(T-1日)向网下投资

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2

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2015年2月3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

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

认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

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0.10亿元和14.90亿元,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

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

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如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认购不足15亿元的部分全部由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9、网上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网上

发行代码为“751999”,简称为“14浙证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

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

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提交《2014年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

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

(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

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

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3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

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本次发行的相

关资料,已于2015年1月30日(T-2日)刊登,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视需

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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