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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10-29

关于支付 2011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13 年 11 月 10 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123”,证券简称为“国债 1123”,

是 2011 年 11 月发行的 50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33%,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2.165 元。

二、本所从 2013 年 1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1 日停办本期债

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3 年 11 月 8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3

年 11 月 11 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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