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一期)国债等两只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9-02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一期)国债等两只国债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一期)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
九期)国债将于2014年9月16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
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31” ,
证券简称为“国债1031” ,是2010年9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2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645元。
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19” ,
证券简称为“国债1319” ,是2013年9月16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4.7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2.38元。
三、本所从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5日停办上述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四、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15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4
年9月16日除息交易。
五、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 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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