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2-26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将于2014年3月11日支付利
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005”,证券简称为“国债1005”,
是2010年3月1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2%,每年
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2元。
二、本所从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10日停办本期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10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4
年3月11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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