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7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吉余道和吴昊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吉余道和吴昊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工作人员简介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吉余道、吴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吉余道先生,北京大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具有 8 年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主要参与并执行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平煤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兴业证券配股项目、红宝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普洛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徐工机械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徐工有限项目、铁岭新城控制权收购项目、金鸿控股重大资产出售项目、中际装备发行股份收购苏州旭创项目、英洛华发行股份收购联宜电机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吴昊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具有 8 年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经验,负责或参与了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及伦交所 GDR 发行项目、三峡水利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能建分拆易普力借壳南岭民爆项目、蓝黛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京能置业非公开发行项目、伊利股份股份回购及股权激励项目、金达威非公开发行项目、华联矿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上市公司重大资本运作项目,及华融化学、美腾科技、三峡能源、优然牧业等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邹琳女士,北京大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具有 5 年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经验,负责或参与了皇庭国际权益变动项目、深桑达 A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山西焦煤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铁岭新城控制权收购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顾金晓蕙、李安琪、苏相荣、
陈雷杰。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南楼18 楼
3、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4、设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5 日
5、注册资本:5,049,861.11 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杨长利
7、联系方式:(+86)755-84430888
8、业务范围:以核能为主的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核废物处置,组织实施核电站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管理;组织核电站运行、维修及相关业务;组织开发核电站的设计及科研工作;从事相关投资及进出口业务。
9、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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