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来源:新京报
12月30日,立方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立方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6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立方制药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上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此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立方制药及合肥大禹制药有限公司设立的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余2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被注销。立方制药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合肥大禹制药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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