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9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琴女士主持。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
资金 8,341.69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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