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0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430,915.09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66,312,373.07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10,578,560.30元,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44,851,245.4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4,851,245.41 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发展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此初步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38,252,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分配总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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