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6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8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 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提案 1.00、2.00、3.00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 1.00、2.00、3.00 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
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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