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10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99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3.9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2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和2024年6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等相关公告。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议案》,鉴于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董事会提议执行新一期股份回购计划,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345,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8%,最高成交价为14.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8,96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年 4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30,7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14.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57 元/股,成交均价为 13.0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6,992,655.4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计划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均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披露首次回购股份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变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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