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郑州航空港算力集群建设项目提供履约担保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为宁夏融智算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 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2025年1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