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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5 21:08:00 股吧网页版
4-1法律意见书(申报稿)(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5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4]029-1号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目 录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2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2
四、发行人的设立...... 20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0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
七、发行人上市以来的股本及其演变...... 21
八、发行人的业务...... 22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3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6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7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7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修改情况...... 27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8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8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28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29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9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29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9
二十一、结论意见...... 30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直真 指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上市公司

直真信息 指 北京直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指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

厦门诚美数智 指 厦门诚美数智赋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擎科技 指 湖南智擎科技有限公司

万桥永新 指 北京万桥永新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本次向 指 发行人 2024 年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章程》 指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 指 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 1-9月

一期

报告期末 指 2024年 9月 30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本所 指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意见第 18号》 指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
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规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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