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业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竞业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00,000 股,发行价格 31.8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3,49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7,938,484.55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CDA10482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连同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资料。
截止 2024 年 12 月 2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用途 余额(人民币元)
1 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 110906754210602 云端一体化智慧互联教学系统研发 3,219,670.87 注1
行 及产业化项目
2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 77010122001196516 营销网络及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05
部
3 建设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11050163900000000175 竞业达怀来科技园建设项目 4,816,068.54
4 广发银行科学园支行 9550880221351500204 轨道交通综合安防系统研发及产业 69,030,478.01
化项目
5 北京银行北京自贸试验 20000003436600036280166 新一代考试考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32,315,357.20
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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