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6 17:29:22 股吧网页版
华盛昌: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政旦志远为注册地在深圳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243.9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59.32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年末数: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期间有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燕,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拟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颖,200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拟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考虑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业务复杂程度等,根据政旦志远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
计算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