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购资金验资报告
索引 页码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 1-2
- 附件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表 1-10
- 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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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4CDAA1B0454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股份”)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申购资金实际到账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投资者及安宁股份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安
宁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购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参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安宁股份的
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安宁股份 2022年 9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 4月 25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 9月 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
年 4月 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 6月 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2年 10月 20日召开的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 5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375号)核准,安宁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120,300,000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 2024年 12月 25日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
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联广场大厦支
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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