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以及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组合业务,远期结 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2、投资金额: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6亿元。
3、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以投机盈利为目 的,目的是为帮助公司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 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 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仍 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 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 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 水平,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涉及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根据外汇的敞口情况进行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及其组合的交易,将未来某个时间(一年以内)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拟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可行性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将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上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时设立的专门工作小组,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事宜。
3、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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