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7 15:31:04 股吧网页版
亚世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8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6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
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4 年 9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
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JIA JITAO(贾继涛)先生(董事长)、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JIALINGXUE 女士

独立董事:王谦女士、佟桂萱女士、张晓冬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且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下: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JIA JITAO(贾继涛)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组成,其中,JIAJITAO(贾继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王谦女士、张晓冬先生、佟桂萱女士组成,其中,王谦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王谦女士、佟桂萱女士、JIA JITAO(贾继涛)先生组成,其中,王谦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佟桂萱女士、张晓冬先生、林雪峰先生组成,其中,佟桂萱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监事会主席:黄昶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孙兴平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王佩姝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分别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JIAJITAO(贾继涛)先生

副总裁: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边瑞群女士

财务总监:贾艳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
中财务总监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边瑞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同意聘任彭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彭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 288 号

电话:0412-5218968

传真:0412-5211729

邮箱:yesdongban@yes-lcd.com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