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3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 编 号:2024-04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
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群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
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公司及子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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