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03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其中刘杰先生、王波先生、叶建木先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为全资子公司——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融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
上述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全资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7)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
路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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