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4-07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14 名激励对象共 46,666 股,回购价格为 46.19 元/股。
2、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55,006,100 股减至 554,959,434 股。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惠
州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惠市国资函〔2021〕149 号),惠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制定的《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2021 年 11 月 5 日通过公司内部发布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4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11 月 22 日,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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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至此,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该批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
(七)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7.60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3 年 2
月 9 日,公司已按照规定办理完成上述回购注销事项。
(八)2023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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