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6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12 月 27 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 2 栋 2A-32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普通决议议案,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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