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4-025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持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5,868,545 股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1、增资情况
2018年10月16日,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逸影视”)与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影视”、“目标公司”)、孙莉莉及董俊(以下简称“核心股东”)签署《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中汇影视公司5,868,545股新增股份,每股单价人民币17.04元,其中人民币5,868,545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4,131,455元作为溢价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日公司与中汇影视、核心股东签署《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和《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核心股东承诺尽最大努力不迟于《增资协议》所涉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备案)之日起4年内实现中汇影视合格退出,如中汇影视核心股东未实现中汇影视合格退出,则公司有权在承诺到期后书面通知核心股东对公司持有的中汇影视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5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展期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汇影视、孙莉莉(以下简称“核心股东”)签署《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将核心股东实现中汇影视合格退出的承诺展期至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如承诺未实现,则公司有权书面通知孙莉莉对公司持有的中汇影视股份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回购,期间2023年12月31日孙莉莉未实现中汇影视合格退出公司有权选择要求孙莉莉对公司所持中汇影视股份进行提前回购。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再次出资,公司无需投入新的资金。2022年12月16日,公司与孙莉莉完成签署《补充协议三》。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5日及2022年12月2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展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中汇影视的投资继续按照《补充协议三》展期至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展期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49)。
(二)股份回购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孙莉莉双方确认中汇影视无法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退出,孙莉莉回购公司所持中汇影视的股份条件已成就。根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三》的约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公司与孙莉莉就公司所持中汇影视5,868,545股股份(占中汇影视总股本7.69%)的回购事宜签订《关于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对履行回
购义务的主体、方式、时间安排、回购价款、回购价款的支付安排和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2、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份回购协议>的议案》,《股份回购协议》已于2024年5月23日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 2024年4月 16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回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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