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Q/BJT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JT-201.03-11-2024
总经理工作规则
北 京 京 能 热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布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 1
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2
6 检查与考核...... 5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热力”或“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京能热力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作。
本标准由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雷雷
本标准修改人:陆文婷
本标准复核人:谢凌宇
本标准批准人:付 强
本标准于2014年9月首次发布。2021年4月第一次修编,2022年11月第二次修编,2024年12月第三次修编。
II
总经理工作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总经理工作的内容、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京能热力及所属企业总经理的工作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2023.12.28]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2 总经理办公会
是公司经营活动的执行机构,负责研究、落实股东会、董事会有关决议事项,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4 职责
4.1 总经理
4.1.1 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4.1.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1.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1.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4.1.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4.1.6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4.1.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公司人员。
4.1.8 决定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部门规章的规定应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
4.1.9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5.1 基本要求
5.1.1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不超过聘任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任期。
5.1.2 总经理应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充分考虑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5.1.3 总经理可根据分工原则,授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为行使上述职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在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按各自的分工对总经理负责。
5.1.4 总经理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5.1.5 总经理列席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总经理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
5.1.6 总经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a)挪用公司资金;
b)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c)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d) 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 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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