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 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该列打钩的栏目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 √
1.00
更的议案》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有关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4、此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535-2232378。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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