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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18:01:05 股吧网页版
京泉华: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人员组成...... 3
第三章 职责权限...... 3
第四章 决策程序...... 4
第五章 议事规则...... 5
第六章 附 则......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管理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 愿景、ESG 发展战略规划、ESG 治理架构、ESG 管理制度
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跟踪 ESG 发展形势、外部政策、利益相关方诉求,结合公司实际,研究符合公司发展的 ESG 实质性议题并提出建议;

(六)对公司 ESG 战略、目标及行动计划进行审批和决策;

(七)审阅公司 ESG 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 ESG 报告;

(八)审议其他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指导 ESG 工作的日常开
展;

(九)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专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无需是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可根据实际工作临时组成,主要负责做好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并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各专项议题的目标达成情况和风险管控状态。

第十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工作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与 ESG 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文件洽谈事宜,并上报工作小组;

(四)由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工作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
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工作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与 E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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