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1号楼2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提案 √
3.00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提案 √
(二)特别说明:
1、上述第 1、2、3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3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
大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9:00—11:30,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 10 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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