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2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
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91)。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
股,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5.15元/股(含),具体回
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15元/股(含)的条件下,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
为853,486股-1,706,970股,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
0.33%-0.65%,具体回购数量及其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
购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即2024年11月15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即2024年11月15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2、申报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B栋三十二层
3、联系人:胡女士
4、电话:0755-83218588
5、传真:0755-83219788
6、电子邮箱:ir@meigsmart.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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