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3)。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广东怡建”)提交的《关于增加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广东怡建提请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以下四个议案:《关于提请免去李苏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李碧君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梁瑞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罗琳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广东怡建持有公司 40,580,3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本次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 106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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