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李苏华、李碧君、林小利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李苏华、李碧君、林小利因存在异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李苏华、李碧君、林小利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1、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之前年报中反映的会计与预估损失:无法确认报告及相关财
李苏华 董事 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核算标准及使用目的存在严重错误。
2、年报的审计机构亦缺乏公信力。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于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存疑,对于
李碧君 董事 坏账计提的详细内容没有体现在报告中,公司管理人员亦无向本人解释清楚。其次年报和审
计报告的制作过于随意。
林小利 独立董事 因在外出差,相关情况不清楚
董事李苏华、李碧君、林小利因存在异议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针对上述董事提出的异议,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时任董事
李苏华先生对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同意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李碧君
女士为时任副总经理。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李
苏华先生对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同意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李碧君女
士为时任副总经理。
在 2023 年的年度报告中,除董事李苏华、李碧君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 2021 年至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程序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会计报告,皆由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2.7 条的规定,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需进行审计,公司在编制
季度报告时严格遵循了相关会计准则以及证券监管等法规和要求。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及其他形式传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议案等相关文
件,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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