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3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127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暨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和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8)。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结果暨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总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近期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后续将由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授权人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48,4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2、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2024-093、2024-115)。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共回购公
司股份 852,300 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总股本的 0.16%,最高成交价
为 24.4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20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20,008,007 元(不含
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成交总金额等均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
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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