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7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奋斗者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
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奋斗者 1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征求了员工关于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公司制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 1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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