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存续期内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
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通过二级市场以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 20,850,177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22%,成交总金额
655,095,217.26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 31.42 元/股。至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
自公司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1 年 3 月 16 日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至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股票解锁条件达成。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存续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止。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20,850,1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4%)公司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减持完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后续,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资产清算及权益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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