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黎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杜晨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人数为 2 人,每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公司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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