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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20:25:06 股吧网页版
ST中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 中装 公告编号:2024-13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层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展诺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下同)共计187人,代表股份256,507,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237%。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49,067,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202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85 人,代表股份 7,440,3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217 %。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85人,代表股份
7,440,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17 %。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5,973,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8%;
反对 28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1%;弃权 249,06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906,1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207 %;反对 28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318 %;弃权 249,0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474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丽萍律师、袁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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