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存款单质押合同
本《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存款单
质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主体于 年 月 日
在[ ]市签署:
质权人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出质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住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工业城
质权人/债权人/债券持有人:指任何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有效取得本次债券的合格债券持有人
以上各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A.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 号)核准,广东华锋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出质人”或“华锋股份”,证券代
码为 002806)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352.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华锋转债”或“可转债”,债券代码为:128082),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
限六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24 亿元;
B. 华锋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以自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及机器设备等作为
抵押物,为“华锋转债”提供不超过 2.70 亿元(含 2.70 亿元)的部分提供资产
抵押担保;
C. 前述抵押担保事宜,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
箔有限公司、宝兴县华锋储能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
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2019 年 8 月 7 日在北京分别签署《广
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抵押合同》、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抵押合
同之补充协议》进行了相关约定;
D. 因“华锋转债”部分抵押资产为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的标的物,
华锋股份愿意以其持有的金额为人民币 31,240,483.84元的存款单(以下
简称“存单”)项下的存款本金及利息为华锋转债提供质押担保,置换为“华锋
转债”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部分抵押资产。本次拟置换出的抵押资产于抵押时
评估价值为 15,877,538.00 元;本次拟置换出的抵押资产清单如下:
序号 原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 位置 产权持 抵押时评估
称 有单位 价值(元)
粤房地产证字第 肇庆厂区 肇庆市端州一路端
1 C6588781 号 配电房 州工业城内(配电 120,700.00
房)
粤房地产证字第 肇庆厂区 肇庆市端州一路端
2 C6588779 号 办公楼 州工业城内(办公 663,200.00
楼)
粤房地产证字第 肇庆厂区 肇庆市端州一路工
3 C6588780 号 一期车间 业城内竹仔街北配 1,521,600.00
电房
粤房地产证字第 肇庆厂区 肇庆市端州一路工
4 C6695692 号 二期腐蚀 业城内竹仔街北腐 549,100.00
车间 蚀车间 肇庆华
粤房地产证字第 肇庆厂区 肇庆市端州一路工 锋电子
5 C6695693 号 二期化成 业城内竹仔街北化 铝箔股 150,200.00
车间 成车间 份有限
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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