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8 19:48:07 股吧网页版
建艺集团:关于出售固定资产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1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固定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固定资产的议案》。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流动性,根据子公司合迪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拟对其部分固定资产铝模进行出售处置。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月 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固定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百色市彩虹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21587135990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5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育艺

注册地址:广西百色市田阳区头塘镇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广银 4#路 B1#地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工具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
和碎屑加工处理;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门窗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喷涂加工;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广东南铝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51%,佛山市庆炫科技有限公司49%。

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百色市彩虹铝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卖方):合迪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百色市彩虹铝业有限公司

(一)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标准

产品名称:铝模板

数量:200 吨

含税金额:3,826,020 元

产品质量标准:以乙方提供的回收质量标准为基础,甲乙双方协商的产品实际质量标准来核定为准。

(二)产品的包装标准、验收标准

1、产品的包装标准:货物为出租乙方使用状态,现状交付。

2、产品的质量验收标准:双方协商的产品实际质量标准来核定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方法、收货确认

1、交货时间:以双方确认的订单所约定的交货时间为准;

2、交货方式:货物为出租乙方使用状态,现状交付,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收货确认: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均已运送至乙方指定的厂房,并已经由乙方验收合格并投入生产。

(四)产品结算、付款、结算及开票事宜

1、货款结算方式:按双方确认重量、单价办理对应金额的结算。

2、付款方式:货款金额双方确认当日乙方银行现汇。

3、开票方式:乙方收货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按国家规定税率开具增值税 13%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的,以发货当天的税率为准开具发票)。

(五)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拆捆。乙方在发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自收到异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疑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确认,如甲乙双方就该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可指定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确认,聘请第三方机构确认的费用由确认结果不利方承担;

2、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磅差超出合同规定范围,应妥善保管,在验收货物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