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6
股票代码:002761 股票简称:浙江建投
债券代码:148474.SZ 债券简称:23浙建Y1
债券代码:524018.SZ 债券简称:24浙建Y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五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3 浙建Y1”、“24 浙建 Y1”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告《浙江建投浙江省
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风险提示
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3浙建Y1”、“24浙建Y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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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