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间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天际股份子公司之间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之间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泰际材料、泰瑞联腾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泰材料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泰际材料提供不超过 4 亿元的财务资助、为泰瑞联腾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财务资助,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供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 12 个月,并按实际借款同期银行贷款 LPR(不低于公司实际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子公司之间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因天际股份董事长吴锡盾先生为泰际材料、泰瑞联腾董事长,天际股份董事陶惠平先生为泰际材料少数股东,天际股份董事陈俊明先生为泰际材料、泰瑞联腾董事,天际股份董事薛晨健先生为泰瑞联腾少数股东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委派的董事,瑞泰新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际股份监事王健先生为泰际材料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本次子公司之间借款事项参考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子公司之间借款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借入方的具体情况
(一)借入方 1: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27GQ187J
5、法定代表人:王健
6、注册地址:常熟市海虞镇海平路 20 号
7、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工业酶制剂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陶惠平 窦建华
51.00% 26.95% 22.05%
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经审计)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70 亿元 12.39 亿元
净资产 5.57 亿元 4.70 亿元
营业收入 7.73 亿元 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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