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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9 21:41:13 股吧网页版
浙农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14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前期减持计划已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届满,目前尚未明确后期
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份回购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事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方案完成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授予或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股份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14 元/股(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
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1.14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7,953,321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1.14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8,976,661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具体回购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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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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