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2-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光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2-0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3,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5年2月9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万股

公司发行及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开发行股份比

东发售股份数

例25.00%。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量:

郑创发、郑靭、郑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

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本人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 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流通限制以及

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

自愿锁定的承

诺: 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汉昭、蔡雯、杨荣政、

余军文、洪朝辉、杨应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本人在上述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

期。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1-1-1

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

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

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郑若龙、郑家杰、汕头市锦煌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创

为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众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汕头市创为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