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光华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543,067 股,发行价格为 10.68 元/ 股,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55.5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116,172.1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883,783.4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 众 会 字 [2024] 第 10629号)。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根据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 123,863.45 60,888.38
2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 计 131,863.45 68,888.38
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
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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