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
众会字(2024)第 10629号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4 年10 月 23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9,479,243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399,479,243 元。根据
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2 号)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79,664,378 股。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认购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5,543,06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6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55.56 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116,172.1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8,883,783.42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65,543,067.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623,340,716.42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399,479,243.00 元,实收股本人
民币 399,479,243.00 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65,022,310.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 465,022,310.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认购资金到位情况明细表
4、验资事项说明
5、银行询证函回函复印件
6、银行进账单、对账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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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蒯薏苡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西蕊
中国,上海 2024年 10月 24 日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4 年10月 23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增资情况
股东名称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金额
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合计 其中:股本增加额
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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