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振锋)
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概况
2023 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23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本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两次,实际参加两次,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梁振锋 2 2 0 0 否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本年度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两次,实际出席两次,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梁振锋 2 2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1、2023 年 2 月 28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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