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4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81.22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尽快办理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鉴于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不再使用,公司于近期完成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
币 98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9,8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78 号文同意,公司 98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民转债”,债券代码“128144”。
本次募集项目资金于 2021 年 3 月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已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沂支行、交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祥支行上述 3 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共计 4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及注销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账户状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沂支行 739899991013000044044 协议账户 本次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沂支行 739899991013000049011 协议账户 本次注销
交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 156800010013000084191 协议账户 本次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祥支行 618555851 协议账户 本次注销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 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专
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1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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