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68.12%股份已质押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1月14日电利民股份(002734)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根据公告,控股股东李明先生于2024年11月13日解除质押97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32%和公司总股本的0.26%。该股份于2024年3月4日开始质押,质权人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1.19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2.49%。其中,累计质押股份812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8.12%,占公司总股本的22.15%。未质押股份为3020万股,占未质押股份的34.28%。公告还指出,解除质押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也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治理。
2024年前三季度,利民股份实现收入33.44亿元,归母净利润5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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