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4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再次将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公告 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公司子公司利民
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 4 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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