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5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销售”或“全资子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经营层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萃华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英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针纺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
四、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萃华销售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对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完善全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经营策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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