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7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4 年 11 月 26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总裁 ...... 2
第一节 总裁的产生 ......2
第二节 总裁的职责 ......2
第三章 禁止性规定. ...... 4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 ...... 6
第五章 报告制度 ...... 7
第六章 附则 ...... 7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
第三条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协助总裁工作,与总裁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行事。
第四条 公司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由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构成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的日常执行机构和指挥系统。
第五条 未担任公司董事的总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总裁
第一节 总裁的产生
第六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
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节 总裁的职责
第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决定任免门店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在不违反法律、《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股东
会、董事会职权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对下列交易或事项的决策权(不包含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并定期向董事会备案:
(一)审批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用于主营业务的对外投
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的其他对外投资,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5%。
(二)审批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对外融资,最近 12 个
月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5%。
(三)审批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资产处置(包括收购、
出售、置换、清理等)事项,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5%。
(四)审批符合下列要求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义见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该关联交易(公司提供的担保除外)系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30 万元;该关联交易(公司提供的担保除外)系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万元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五)决定开设经营面积在 5000 平米(含)以下的门店,投资金额不超过本条第 1 款的
规定。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总裁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社会保险、解聘公司
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 总裁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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