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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7 18:23:15 股吧网页版
ST金一: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金一
股票代码:002721
收购人名称: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1 号院 1 号楼 3 层 311 号

一致行动人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1 号院 1 号楼 5 层 518

股份变动性质: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金一文化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因金一文化注销已回购的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10,147,800 股,导致收购人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金一文化的股权比例合计由 29.97%被动增加至30.09%,本次收购未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十)款、《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 5

一、海鑫资产 ...... 5

二、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8

三、海鑫资产、海科金集团的一致行动关系......11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2

一、本次收购目的 ...... 12

二、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2
三、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 ...... 12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13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权利限制情况...... 13

二、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 13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15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 15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1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7
收购人声明 ...... 18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 19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 指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金一文化、ST 金一、公司、 指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收购人、海鑫资产 指 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海科金集团 指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淀区国资委 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商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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